一方出轨,要给对方精神损害赔偿?补偿标准是多少?
今天的主题是有一方婚内出轨了,另一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赔偿标准是多少呢?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民法典采用列举和兜底条款的模式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重婚和与他人同居是法定的赔偿情形,出轨未达到以上两种严重程度的,可以归结于“其他重大过错”,法院也可以判决精神损害赔偿金。
精神损害赔偿金应该判多少呢?法律并没有规定赔偿标准,由法官根据过错程度、伤害后果、经济能力等等情况综合确定。但总的来说,赔偿金额都不高,一般也就是几千元到几万元,能到五万元的就算高标准了。
我们来看看实际发生的两个案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一个案件(案号为(2021)京0105民初33497号),徐某认可婚内出轨,表示曾于2017年底与单位同事发生婚外情,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至2019年初;后于2019年4月与单位另一同事发生婚外情,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至2020年7月、8月。法院判决的赔偿金为5000元。
山东的一个案件案号为:[(2021)鲁0591民初4036号]法院查明女方在婚内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并怀孕。法院认为女方违背了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义务,存在过错,给男方造成一定的精神伤害,判决损害赔偿金8000元。
婚内出轨属于婚姻的过错方,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婚内出轨还主要是道德范畴,法律的惩罚力度很小。所以婚姻要长久稳定,还是需要夫妻之间相互交流和沟通,共同经营婚姻。如果您有婚姻家事问题,欢迎留言咨询@张亚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