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按照《关于开展森工林区符合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和安置后未上岗期间生活补助费发放的通知》(龙森人[2021]288号)文件要求,东方红林业局有限公司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已基本结束,现有两名退役士兵看到公告后请及时与公司退役士兵生活补助费发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现将其二人基本信息公告如下:
刘 丹,男,身份证号:23038119900825****,2008年12月入伍,2010年12月退役。
李恒国,男,身份证号:23102719830415****,2001年12月入伍,2003年11月退役。
有认识了解他们的林区居民请及时通知他们或其家属,告知他们务必在2022年2月20日前到林业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如逾期未办理手续将视为其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467--5912267
此公告
东方红林业局有限公司
退役士兵生活补助费
发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0日
来源:东方红林业局有限公司退役士兵生活补助费发放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