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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男子为买房贷款392万,烂尾后拒绝还贷银行起诉二审:不用还

admin 科普 2022-12-27 00:40:41 28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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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作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一直是年轻人结婚的标配。拥有一套房子,也是一家人生活的基础保障。

可买房也会面临着很多危险,其中房子能否如期交接,是许多买房者最为担心的事情。

因为一旦房子无法交接或出现烂尾,买房者不仅得不到新房,还要背负银行债务。

针对这样的问题,我们就真的没有解决办法吗?房子烂尾,我们就必须要还房贷吗?

浙江一男子在房子烂尾的情况下,就通过法律的途径,拒绝偿还银行债务,并且取得了成功。

买房变等待

事情发生在上海。许先生是一个工作积极向上的有为青年。

经过几年努力,他的手里有了部分积蓄。

而他的想法和大多数国人一样,选择购买一套房产,来作为自己以后生活的地方。

在寸土寸金的上海,一平米几万的房价吓退了无数“有志青年”。同样也让许先生望而却步。

他只是一个平凡的打工者。能够在上海扎根立足,就已经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了。

自己并不是富二代、官二代,想要在上海买大别墅,简直是难于登天。

许先生在上海郊区,也有一套自己的房子,但面积过小。

但他想买一个大一点的房子,这样以后就能够把自己的父母和孩子,接到自己身边工作和生活。

为了完成自己的买房目标,许先生除了努力工作赚钱之外,他也把买房的地点,放在了离上海市中心不到百公里的浙江嘉兴。

这里的房价,相对于上海来说简直就是“小鱼和虾米的区别”

嘉兴市嘉善县房价每平米才几千块钱,这个数字只是上海的五分之一,而这也是许先生选择来这里买房的重要原因。

后来,他毫不犹豫地用自己在上海的房子作为抵押,从银行贷款了392万买下一个大别墅。

买卖的流程和所有贷款买房的人都是一样的。

首先他东拼西凑的将首付钱交给了开发商,又欠下很多“丧权辱国,不太平等”的条约和银行借钱。

再经过银行进行一系列繁琐的手续之后,把钱打给了开发商,开发商最后再进行修筑房子。在修建好后他才能搬进去。

按理说开发商拿到钱之后,就会进入建造房屋的阶段。而银行也确实给了开发商钱,这个房子的建成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

如果所有事情都能按正常流程走下去,接下来的事情也就不会发生了。

房子的烂尾

在缴款三个月内,许先生还利用周末的时间,带着自己的老婆孩子来到这房子的建筑工地考察。

此时的工地,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开发商也确实在建设这里的房子。

许先生还对自己老婆说道:

“老婆,你看到了吗?这就是我送给你最好的礼物,用不了多久,咱们的房子就要在这里建成了。”

“以后,我们的家就安在这里,咱们再也不用住那么小的房子了。”

妻子听到许先生这样说,也是一脸欣慰和期待。

期待着这个房子早一点建成,这样他们一家就可以搬进大一点的房子里了。

又过了半年之后,很多人都开始了解到,建造这里房子的开发商资金出了问题,很多工程款都没有结清。

许先生却没有放在心上,因为他感觉自己已经把钱给了开发商,他不会没钱进行建造。

然而,事情真的像人们说的那样,开发商遇到了资金断裂的问题。

到了房子要交工的时候,买房的人们才陆续得到确切消息:他们的房子,因为开发商公司的资金链断裂而延期交房。

为了确认此事,许先生特意驱车赶往自己的买房地。

到了之后,才发现这里和之前的忙碌景象截然不同。所有机械全部停工,现场人员也只剩下门卫。

而上前询问,门卫只能简单地回答“不知道”。

这个时候,许先生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房子可能真的会延期交房。

可就算这样,他还是对开发商抱有最后的希望。

毕竟在网络上,看到很多新闻报道中,都说过开发商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情。

许先生只是看到事情好的一面。那些网络上的延期交房的,确实有很多,但是烂尾楼却是极少数。

解决问题

等待似乎变成,许先生唯一能够做的一件事情。

他每天盼星星盼月亮地等待着,开发商的复工复产。

房子延期这件事情,也让许先生在这段时间陷入了惶恐,工作中出现了很多失误。

因为这些失误,他的领导也不止一次说过他。

回到家中也缺少了往日的欢乐,妻子也问他为什么最近状态不好。

他回答道:

“还能有什么事,就是房子的事情。

“眼看着延期已经好久了,却一点没有复工的火苗。

“我真的担心房子最后烂尾,最重要的是房子烂尾的话,咱们不仅没有房子住,到最后咱们还得还房贷。”

妻子对这些一点都不懂,反问道:

“还要还房贷,为什么?”

“咱们房子都没住进去,为啥房贷还得我们自己还,这上哪说理去。”

“事情就是这样的,我们和银行签的借贷合同和房子没有关系,就算开发商跑了咱们也得还。”许先生意味深长地说到。

“好吧,整了半天咱们是承担责任最大的人。”

没事,放心吧老公。咱们的房子一定会如期交付的。”妻子安慰道。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先生和很多业主依然没有等到房子复工的消息,却等来了开发商破产申请的事实。

许先生听到这个消息,一时还无法接受。他组织了很多“同病相怜”的买房者,一起寻找开发商。

甚至,他们轮流每天拉着条幅,到工地寻找负责人。

可是负责开发项目的人,早已经没了踪影。

就算有人,也不会正面回答他们的问题,开发商只是用时间来消磨这批人的斗志。

最后没有办法,他们找到了当地的政府,政府相关部门也做出了相应措施。

但是。所有的努力,都无法阻止开发商公司破产倒闭的事实和这个房子成为烂尾楼的现状。

烂尾楼事件,不仅影响着一个城市的形象,也造成了资源浪费。损害个人利益的同时,也在损害着社会和国家的利益。

根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即便是开发商破产了,也得继续和购买者签订购房合同。

只要竣工,就可以继续追责,

但是他们这里的小区,还没有到达竣工的时候,这也就无法谈交付的事情了。

眼看自己的问题无法解决,在法律层面上,房屋也没有达到竣工的时间。许先生知道,自己要面临着很大的债务危机了。

法院也在第一时间解除了他和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他对自己的妻子说道:

“老婆,我给你的承诺无法兑现了。”

“我们的房子烂尾了,不仅咱们住不上房子,就连房贷也要去承担。”

妻子并没有责怪自己的丈夫,反而安慰道:

“没办法,只能说明咱们时运不济。没事的,咱们以后一起慢慢地还,我相信咱们以后一定能住上大房子。”

而他的母亲在听说这件事后,也从老家赶到了许先生家里照顾自己的儿子。

那段时间,许先生变得非常憔悴:

自己的梦碎不说,还要继续为了黑心开发商买单。

幸运的是,在父母和老婆的劝慰下,许先生也慢慢接受了这个现实。在安心工作挣钱还房贷的同时,仍不忘继续寻找解决之法。

但是通过寻找,他发现自己遇到的问题,根本无法用常规手段去解决。

没有房子住,还着房贷和之前欠下的首付钱,这些让许先生的财务也出现了危机。

在接连几个月的房贷压力下,许先生再也无法支撑住了。

另外,他自己的内心也过不去这道坎:

明明知道房子永远住不进去,还要继续偿还房贷。

面对各方面的压力,乖乖偿还房贷似乎成为了购房者唯一的出路。

就算去咨询律师,想要不偿还贷款时,律师们通常都会给一个肯定的回答:

购房者你必须还,因为房子烂尾和银行没有半毛钱关系。

即便是这样,许先生最后决定还是要断供。

2019年,许先生选择了断供这条路。

他下定决心,无论自己会得到什么后果,也不会选择继续下去这种没有期望的还房贷之路。

正当许先生感觉自己无债一身轻的时候,银行却找上了门。

通过电话,银行方面开始催促许先生按时还房贷。

许先生在电话里据理力争,他认为:

自己现在没有义务去还房贷。因为自己根本就没有住进过这个房子,以后也根本不可能拥有这所房子。

银行方面则认为,许先生是一个蛮不讲理的“无赖”。

开发商跑路和银行没有关系,银行只负责追回自己的欠款。

在电话中,银行的工作人员表示:

在合同上,清楚明白地写着借款人是许先生。现在没有欠钱不还的道理。

双方各执一词,事情一直僵持了两个月之久。

随后,银行方面为了说服许先生,还特意拿出房子的合同。

这份合同中明确写明:

借贷人与售房人之间,有关房产的质量和价格、权限、归属等发生任何纠纷和银行没有任何关系。

不仅这样,合同在最后还明确写了一条“霸王条款”:

贷款人有权在任何时候继续履行合同。

合同下的所有款项,贷款人都有权让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或者部分偿还。

就是这样一个条款,彻底让许先生愤怒了!

他在签订合同时候,并没有注意有这一条。

而相关人员在签署的时候,也没有告知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这份合同对于双方而言,根本不对等。

可无论怎么说,许先生欠银行钱一事已成定局,就算不还银行也会利用法律手段来追回自己的损失。

在欠款达到三个月之后,银行就开始走上法律的程序了。

法院介入

最后,银行将许先生告上了嘉善县人民法院,要求许先生在继续履行合同的同时,还要赔偿在欠款期间产生的利息。

在不久后,许先生也收到了银行的传单。

这场官司并没有什么波澜,法官审理后认为:

银行和许先生签订的是贷款合同。至于许先生和开发商签订的买卖合同和本合同无关。

许先生欠银行钱成立,不能因为房子没有交付就拖欠银行的钱,许先生的行为已经构成为违约,应继续履行合同,偿还银行贷款。

法院的判决,从法律的层面上感觉是对的。

所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但是许先生依然觉得自己不该还款,自己买的房子不仅没有住进去,反而还要继续还房贷。哪有这样的道理?

许先生无法接受这样的判决结果。

于是,他并没有就此服从判决结果,反而选择继续申诉,争取早日能够取得本案的最终胜利。

在这期间,他还咨询过律师关于他案件的结果。最后得到的建议都是他不会胜诉,因为欠银行的钱,肯定是要还的。

即便是这样,许先生依然坚持自己的想法。

最后,一审法院给出最终结果:

许先生房子已经没有了,解除他的房屋买卖合同和担保合同。

解除并不代表自己不用还银行钱了,欠银行的200余万元还得继续归还。

没有办法,许先生最终找到了嘉兴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和银行打起了官司。

幸运的是,许先生这次变成了胜利的一方。

为什么二审和一审的审判结果会出现如此大的差异?

因为在二审中,法院认为在许先生签订的合同条款中,有部分条款存在着双方不对等的地方。

而因为合同的不公平漏洞,也造成了这个合同对许先生不再具有约束力。

而且这份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有冲突。

已经撤销的合同,最后应该追偿开发商,开发商应该在最后把所有的购房款本金及利息,全部返还给许先生和银行。

所以最终判决,是许先生不用再继续偿还欠银行的贷款和利息,而银行的欠款应由开发商来承担。

本次事件中,许先生是幸运也是不幸的。

而许先生审判的胜利,给那些还身处在因烂尾而被迫还房贷的人,找到了希望。

烂尾楼的现象

其实烂尾楼事件,一直在各地上演。如何规避这样的买房风险是人们考虑的问题。

银行、开发商和买房者三者之间的关系存在着联系,又有着独立。

买房者和银行签订的是贷款合同,和开发商签订的是买卖合同。两者是独立存在的。

这使得两份合同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一个合同的断裂并不能影响第二个合同。

唯一有联系的是,一旦开发商因资金问题破产导致房子出现烂尾,就必须要由买房者来偿还房贷。

买房者还未住上新房就已经面临着莫名巨大的房贷压力,并且完全没有主动权。

这让很多人买房人无法接受,因为所有的风险将全部由个人承担。

而开放商在这个过程中,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和风险,却能够得到高额的回报。

这样看似不公平的买房流程,却有着法律效应。

只要有一纸合同的签署,买房者就必须承担这场买卖交易中的所有的代价。

真的发生开发商破产,房子烂尾现象,你应该怎么面对?

是默默承受这种“憋屈”的方式,还是奋起反抗和这种不平等的合约说“不”。

我相信大多数人,都会选择一边继续等待开发商能够“回头是岸”,一边偿还着巨额的房贷。

因为如果不偿还债务,等待买房者的,将是银行在规定时间内对自己的频繁警告。

如果买房者再不能按时偿还房贷,银行就会进行司法程序。

买房者的身份也会变成“黑户”,限制高消费,坐不了飞机和高铁,给买房者的出行带来不便,甚至对子女都有一定的影响。

结语

买房子先交钱后收房的现象,一直存在着弊端。

许先生看到一座便宜的房子,就主动下手买,其本身就可能存在着许多风险。

很多开发商,在没有资金时会提前销售没有建造好的房子。

买房者一定要考察好,开发商的具体能力,慎重购买。不要轻信市面上开发商那些虚假的宣传。

近期,针对这一系列买房问题,两会期间就有代表提出:房子预售制度的缺陷,想要取消房子预售机制。

这确实可以大大避免开发商跑路的几率。当买房者见到房子再进行付款,这样的安全系数会高很多。

这也能让银行的借贷风险降到最低,因为就算开发商跑路了,最后买房者还会剩下一个房子。

如果买房者无力偿还债务,银行也可以再将其房子进行拍卖,用来偿还债务。

开发商在买卖房屋时,一定要担负起应该有的社会责任感,不要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而让成千上百的家庭背负上巨额的房贷重担。

买房者在房子预售机制的作用下,要做好资金规划,保证自己的每一分钱都能够用在房屋的建设上来。

开发商不要盲目追求自己的销量,追求质量才是最为重要的。

不要为了回笼资金,去做出很多优惠的宣传活动,这样才能让买房者真正了解到自身财务状况。

在纷杂的社会,给迷茫的买房者以正确的引导,让房地产成为一个良性发展的行业。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国家会出台很多符合人们需求的房地产相关法律,让人们在买房子的时候能更加放心。

无论是贷款还是全款,买房之前规避风险才是住进安心房最大的依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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